契约经过
笔者也是在日本第一次搬家,虽然对于NHK有所耳闻,但是因为之前公寓是纯私有地的原因,NHK并未造访,笔者也没有对应NHK的经验。于是搬家之后的第一个周末,噩梦降临了。由于公寓是有个公共玄关,所有来访者需要在大楼门口通过摄像头打招呼,经过住民允许才会进门,不过这种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何况技术高超的NHK收费员了。叮咚,随着快递上门,我打开了玄关,然后很快,门铃响了不过居然是NHK收款员(快递随后就到,不过与这件事情无关了)。下面就是臭名昭著的放送法64条[第1項](実際には1項という表記はないがこの場では、わかりやすく「1項」と表示しています) 協会の放送を受信することのできる受信設備を設置した者は、協会とその放送の受信についての契約を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放送の受信を目的としない受信設備又はラジオ放送(音声その他の音響を送る放送であつて、テレビジョン放送及び多重放送に該当しないものをいう。第126条第1項において同じ。)若しくは多重放送に限り受信することのできる受信設備のみを設置した者について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设置了能够播放NHK信号的机器,就必须与NHK契约。但是,设置不是用来收看信号或者只是收听电台,或者是公共危害的紧急受信设备不在契约范围之内。NHK的收费员很熟悉的摆起了法律的大旗,甚至还略带恐吓的说如果虚伪谎报有可能会被告上法庭。顺便还说日本人的NHK契约率有77%,来说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虽然笔者当时就想甩门,不过各种交涉之后,笔者还是签订了契约。因为笔者现在的公寓是卫星加上地上都能收看的所以每个月都得交约2300日元的费用(约135RMB/月)。 有人也许问,说自己买了电视不是用来看电视只是做显示屏使用不就行了么,不过上面的放送法64条的法律解释并不是这样,只要买了电视,就代表了有义务缔结契约,的确也有很多人被NHK告上法庭。或者一种常用办法是谎称自己没有电视,虽然这很常用,不过这其实犯了欺诈罪,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当然NHK不可能一家一户告到法庭,但是从一如既往的案例来说,只要告了那一般是NHK的胜利。 至于要不叫交NHK费用,笔者的看法是,既然来到一个国家,就尽量遵守他的法律。毕竟自己也不用提心吊胆,何况不交NHK费用对于公共人物来说可是一件丑闻的。至于为啥这个费用这么荒唐,那是日本法律的问题,这法律不改,也没有办法心安理得的不交这笔费用。 日本的契约率有77%也能看出,大部分的人还是交着NHK的费用的。当然,最近也因为各种丑闻和事件让NHK不得信用,加上这种荒唐可笑的收费方法,使得一部分日本人也开始不交NHK费用,甚至也有议员开始抵制NHK收费。笔者作为外国人,也自然希望这个法律能够尽早得到修改,毕竟极不友善。下面这章公司官网截图也能看到NHK公司都在干什么,基本都是对人诉讼,而且基本上都是胜诉。最近日本高裁也判了NHK收费合宪,并让一位不肯缴费的被告交了20年的电视费用(约552000日元,32516RMB)
關於NHK的種種,倒是研究過一些,而且多次搬家遇到的人的說法都不同。
當時搬到琦玉的時候,對面的說法不止是電視,有手機有電腦也得契約之類的。
不過當時查了一下是說有ワンセグ的手機才要契約,iPhone不在範圍內,就沒有繼續理睬了。
後來再來也是說沒有電視機。
搬來北區後遇到的2次都是老人家,直接說沒有電視,然後近期也沒有買電視的打算。
但對方還是說了,因為工作上的關係,每過一段時間會再來拜訪一次是否買了電視。
簡直就和每月水電氣的例行抄錶一樣。
嘛,知道了法律的內容,暫時也不用太怕。不過據說最近NHK有往網路放送那方面考慮的樣子,
不知道是不是將來有網就得強制契約。。。
网就契约 岂不是国外都得交钱了 服务器也得交钱了 在这样真要起义了233